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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簽證需知

電子旅遊憑證 (ETA-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)

申請資格:
 
(1) 申請人需持有電子旅遊憑證核可申請國家之護照
(2) 赴澳的目的為觀光、訪友、探親或進行不超過三個月的短期課程
(3) 簽證效期一般為一年效期、多次進出
(4) 每次停留時間最長為三個月
(5) 簽證持有人不可在澳洲工作
 
申請方式:
1. 指定旅行社代理申請
申請人可透過指定旅行社向本處申請ETA。經由指定旅行社代辦之ETA如獲核發,旅行社可登入澳洲移民局的電腦系統,再次確保申請人的入境許可。簽證審核時間為一個工作天,申請流程與所需文件請洽:
指定旅行社
 
2. 郵遞申請
申請人亦可選擇將申請文件直接郵寄本處,郵遞申請所需檢附文件為:
 台灣護照或其他可申請ETA 國家的護照正本
ETA 申請表格
郵遞快捷授權書
身分證影本或居留證影本
 
如申請電子商務簽證(Business ETA) 須額外檢附下列文件:
在澳從事商務活動之證明 (國際會議、商務考察或受訓之正式邀請函及相關資訊)
公司保證信,內容須說明現職職稱、工作內容、薪水、赴澳之目的與預計停留澳洲之時間
 
請將上述文件郵寄至“台北市松高路9-11號27樓  澳大利亞簽證服務處收
簽證審核完畢,簽證處一律採用中華郵政快捷服務寄回申請人的護照正本。簽證審核時間為一個工作天,但郵遞處理約需3-5天,建議您提早申請以免延誤行程。
 
3. ETA 投件箱申請
申請人如不採用上述兩種方式申請ETA ,亦可選擇“ETA投件箱”申請。
請將護照和文件( 與郵遞申請文件相同),以信封密封並於信封上載明“申請ETA”,將信封直接投遞在簽證處大廳的ETA 投件箱即可(您無須至本處櫃台等候遞件)。簽證審核完畢,簽證處一律採用中華郵件快捷服務寄回申請人的護照正本。簽證審核時間為一個工作天, 但郵遞處理時間約需3-5天,建議您提早申請以免延誤行程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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