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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射筆照警察 台青年澳洲判刑
同學一定要特別注意當地相關的法律規定及文化差異,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
正在澳洲打工度假的27歲台灣青年張育維(Yu-wei Chang),去年底於雪梨跨年時,以雷射筆指向巡邏的空中警察,當場被捕。北雪梨地方法院今天宣判,張育維認罪並獲緩刑。
去年12月31日晚間9時左右,新南威爾斯省警方的空中直升機正於雪梨北岸的米爾森角(Milsons Point)執行空中巡邏任務,以確保跨年人潮的安全。不過當巡邏至布拉菲爾公園(Bradfield Park)上空時,警官貝格比(Paul Begbie)卻因來自地面的雷射筆數次照射,而導致短暫視力喪失。
警方立即從空中以攝影機鎖定雷射光源,並通知地面警力前往逮捕張育維。當時張育維身上確實攜有1支15公分長的雷射筆。警方依危及航空飛行安全,以及攜有雷射筆2項罪名起訴張育維。今年1月24日,張育維首次於北雪梨地方法院(North Sydney Local Court)出庭,當時他未聘請律師,擬自行辯護,不過當他得知這2項罪名最高可判2年有期徒刑後,轉而尋求法律協助。
張育維辯稱,雷射筆是從台灣帶來的,因為他在台灣從事旅遊業時有需要。張育維今天對於2項罪名都認罪,表示自己並非故意犯行,而且承認自己的行為相當魯莽。除因危及航空飛行安全判刑3個月,張育維也因為在新南威爾斯省違法持有雷射筆,判刑4個月,不過均獲緩刑。
法官史肯納(Ellen Skinner)在宣判時表示,張育維的行為實際上相當危險,不過因張育維並非惡意犯行,加上台灣與澳洲的法規不盡相同,因此讓張育維有獲得緩刑的機會。中華民國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組長林碩彥也呼籲,國人赴澳洲打工度假或旅遊時,一定要特別注意當地相關的法律規定及文化差異,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,而讓原本應該開心的旅程弄得不愉快。
張育維辯稱,雷射筆是從台灣帶來的,因為他在台灣從事旅遊業時有需要。張育維今天對於2項罪名都認罪,表示自己並非故意犯行,而且承認自己的行為相當魯莽。除因危及航空飛行安全判刑3個月,張育維也因為在新南威爾斯省違法持有雷射筆,判刑4個月,不過均獲緩刑。
法官史肯納(Ellen Skinner)在宣判時表示,張育維的行為實際上相當危險,不過因張育維並非惡意犯行,加上台灣與澳洲的法規不盡相同,因此讓張育維有獲得緩刑的機會。中華民國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組長林碩彥也呼籲,國人赴澳洲打工度假或旅遊時,一定要特別注意當地相關的法律規定及文化差異,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,而讓原本應該開心的旅程弄得不愉快。
來源:奇摩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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